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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后不交公积金怎么办 公积金不交还能贷款吗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贷款后不交公积金怎么办这个问题,包括公积金不交还能贷款吗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公积金贷款买房以后不交公积金了怎么办

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必须要连续缴纳6个月或者一年以上才能申请,如果公积金贷款买房后恶意不缴纳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会收回已下款的贷款。

已经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如果因故停止缴纳住房公积金,对已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会造成影响。但应该及时告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保证按时、足额还款。

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如单位或借款人故意停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可以依据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公积金贷款,或自借款人故意停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认定之日起按同档次商业住房按揭贷款利率计息。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买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有哪些?1、管理中心初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于你所提交的资料进行一个初次审核,审核通过之后会向借贷人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住房价值评估: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正式审核: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持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及第2条中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借款人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需要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申请人可以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担保方式。

5、签订合同:

以上手续都办理好以后,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需要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同,并且需要去银行办理保险。

6、管理中心与银行签订协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申请审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也可由受托银行代为申请,将相关资料交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管理中心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合同:

受托银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银行发放贷款:

受托银行将贷款直接划入房地产发展商在受托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我们去相关部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一定要携带所有证件的原件,这样才能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如果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的,夫妻双方一定要到场。

公积金贷款之后不交公积金了怎么办

法律主观:

公积金就是用来贷款买房的,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公积金可以停交吗?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有停交公积金没有任何影响,只要保证持续良好的还款即可。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一)借款申请人咨询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五)银行放款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六)按月还款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贷款后不交公积金怎么办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内容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再来本站了解知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