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原始凭证应遵循哪些基本要求?
关于自制原始凭证应遵循哪些基本要求?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周边号就来为大家分享一下,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
自制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哪些内容
会计人员在处理会计业务时,经常要直接填制一些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由于自身的特点,在内容上与外来原始凭证有一些差别。但作为原始凭证,应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凭证名称。如“工资表”、“入库单”、“领料单”等。
(2)经济业务的内容。如“收取款项”、“发放工资”等。
(3)经济业务的数量。一是实物量;二是价值量。有些业务需要反映实物量和价值量,有些业务只需反映价值量。
(4)经济业务的当事单位和当事人。如工资表上要注明某科室或某车间的职工工资,转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的当事单位就是本单位。
(5)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发生,都有其特定的责任人。如发工资,责任单位就是车间、劳资科和会计部门;责任人是考勤员、工资制表人、领工资人和发工资人。收款收据反映的经济业务的责任人是收款人和付款人。
(6)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和原始凭证的填制时间。
自制原始凭证填制要求是什么
不同的自制原始凭证,填制要求也有所不同,自制原始凭证主要包括一次凭证的填制、累计凭证的填制、汇总凭证的填制等,具体填制要求如下:
自制原始凭证填制要求
1、一次凭证的填制
一次凭证应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由相关业务人员一次填制完成。该凭证往往只能反映一项经济业务,或者同时反映若干项同一性质的经济业务。
2、累计凭证的填制
累计凭证应在每次经济业务完成后,由相关人员在同一张凭证上重复填制完成。该凭证能在一定时期内不断重复地反映同类经济业务的完成情况。
3、汇总凭证的填制
汇总凭证应由相关人员在汇总一定时期内反映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后填制完成。该凭证只能将类型相同的经济业务进行汇总,不能汇总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经济业务。
自制原始凭证包括哪些
自制原始凭证包括:收料单、领料单、限额领料单、产品入库单、产品出库单、借款单、职工薪酬表、折旧计算表、材料验收单、产品入库验收单、销售发货票、发出材料汇总表、企业职工出差向单位借款填制的借支单、工资费用结算单、制造费用分配表等,这些自制原始凭证可以被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
自制原始凭证种类解释
自制原始凭证主要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汇总原始凭证,具体解释如下:
1、一次凭证,是指一次填制完成的原始凭证,如发货票、收款收据等。通常,一次凭证只能反映一项经济业务事项,或同时发生的若干项同类经济业务事项。一次凭证使用方便灵活但凭证数量较多。
2、累计凭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记录发生的同类型经济业务且多次有效的原始凭证,如限额领料单。
3、汇总原始凭证,是根据一定时期内(每周、每旬或每月)若干张反映同类性质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汇总编制而成的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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