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缴预算收入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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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缴财政预算收入主要包括 多选
选择A、B、D三项,接受捐赠收入不上缴财政。接受捐赠收入营业外收入或预算外收入。
一、税费附加
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项目
二、赃款赃物变价收入(分为三种情况)
执法机关依法追回贪污、盗窃等案件的赃款、赃物及变价收入,按下列原则处理:
1、原属国营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城乡集体所有制单位和财物,除政法机关判归原单位者外,一律上缴。判决原则,由中央政法机关另定。
2、原属个人合法财物,单位的党费、团费、工会经费,以及职工食堂等集体福利事业单位的财物,均发还原主。
3、追回属于受贿、行贿一律上缴。
三、按规定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已有明确规定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应缴入预算收入
解释应缴财政专户款和预算外资金收入的区别与联系
应缴预算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国家预算的收入。应缴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事业单位代收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入和其他按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 2.取得应缴预算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缴预算款;上缴时,借记应缴预算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但实际未缴数。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应缴预算款项类别设置明细账。应缴财政专户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范围按财政部规定办理。 2.收到应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上缴财政专户时,作相反会计分录。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单位,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结余时,借记“事业收入”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 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但实际未缴数。年终本科目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设置明细账。二、应缴预算款与应缴财政专户款区别由上可知,应缴预算款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国家预算的收入,而应缴财政专户款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上缴财政专户有预算外资金范围,要按财政部规定办理。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单位,应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结余。关于应缴预算款,不用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单位,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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