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贴息的账务处理方法是什么?
相信很多人对财政贴息的账务处理方法是什么?都不是特别的了解,今天就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收到的财政贴息款的账务处理
企业收到的财政贴息是不是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不一定,要分情况来对待,国家为什么要对你公司进行财政贴息,肯定是你公司有个什么项目达到国家的某项税收优惠措施才会给你财政贴息,根据《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规定,对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满足上面三项条件的不征企业所得税,除此之外的要征收企业所得税。
关于帐务处理要看你这个项目的受益期,
借:银行存款160000
贷:递延收益160000
然后分配到每个受益期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财政贴息关键是不清楚你的16万的财政贴息是什么性质,受益期是多长,也可以一次性记入营业外收入。
借:银行存款160000
贷:营业外收入--财政贴息160000
企业收到财政贴息的账务处理
财政贴息是指政府为支持特定区域发展向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所给予的一种补贴,当企业收到财政贴息,该如何做账务处理?
财政贴息的账务处理?
对于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向企业以政策性优惠利率提供贷款的,企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主要有以下方法:
1、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对相关借款费用进行计算;
2、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且根据实际利率法对借款费用进行计算,对于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会计人员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另外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向企业拨付的,企业应当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贴息会计分录
财政拨款的贷款贴息,可以计入营业外收入,做以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不属于基本建设中央财政贴息的情况下,根据政府补助准则做以下分录处理:
1、如果存在借款利息资本化
如果在建期间的贷款利息已经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则收到的财政贴息应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工程转资后,进行分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工程竣工后在还发生利息支出的前提下,取得财政贴息。做以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2、如果不存在借款利息资本化
如果不存在资本化利息,则将收到财政贴息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核算。
财政贴息是什么?
财政贴息是指为鼓励企业开发先进产品、采用先进技术,国家财政对使用某些特定用途的银行贷款的企业,为其支付全部或部分的贷款利息。包括两种方式,其一是财政直接向受益企业拨付贴息资金;其二是将财政向贷款银行拨付贴息资金,然后由贷款银行按照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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